没有这种可能,理由1.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而且已经实施2.碎尸——手段及其残忍情节及其恶劣3.并无法定从轻或减轻刑法处罚的情节
放宽量刑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许某这个人一定程度上来说,他就不是人。他连禽兽都不如,这样的人若是不被枪毙,害的更多的就是好人。
这样禽兽不如的人是不会被放宽量刑的,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存在,相信他也是会对自己的子女下手的。
若是给他量刑,是给他更多的机会害更多的人呀。
所以说这样的人肯定是不会量刑的。
大家都知道他杀害来女士的手段是十分的残忍的,他杀的这个人还是他的妻子,同床共枕了十几年的妻子了。
他还是投奔的来女士,属于是吃软饭的货,来女士养着他,给他吃的、喝的,还陪他睡。到了最后,竟然是落得这样的一个下场,竟然是被3吨水冲到了化粪池中。
这不就是典型的白眼狼吗?
他杀人的动机很明确,可以说就是为了来女士的钱财,就是为了七位数的存款和两套房子。来女士养着他,他还不满意了,他惦记的是来女士全部的财产。
然后,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把来女士给杀害了。
还有就是警方在破案的时候,有十几天的时间,他都是可以自首的。因为找到证据是早晚的事情,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自首过。
这说明他从来都没有过悔意!
最终警方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排查了很大的地方,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才找到了证据锁定了他是犯罪嫌疑人的。
这样的他不具备被原谅的条件!
说到他的11岁的女儿,在他杀人的时候,若是他对自己的女儿有爱,他就不会伤害女儿的母亲呀,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目前才是最为重要的呀。既然他杀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说他的眼里就没有孩子。
这样若是养孩子,也是在孩子。所以说许某某这样的人渣,只有死路一条,不会有任何的量刑的。看他杀人的手法,以及他杀人后的淡定态度,说不定他还有其它的命案呢?
总之,这个人是不能被饶恕的。
2020年7月5日零晨某时某刻,杭州市许国利趁其妻子熟睡之际,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与其同床共枕10余年的结发妻子,并且解尸抛尸,制造了惨绝人寰的惊天命案。
直到7月23日,杭州市江干区警方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才确定他有杀妻重大作案嫌疑,才让全中国关心关注此案的社会公众看清了许国利的本来面目。
现在,留给许国利的是怎么接受法律的惩罚,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了。针对许国利11岁未成年女儿,对许国利量刑有没有适当放宽的可能,我感觉法院会考虑,但不会放宽对许国利的量刑,估计死刑已定。原因有如下几点:
根据杭州市警方通报,许国利是趁其妻子熟睡之际,将其妻子杀害,并且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其妻子尸体支解后并抛尸。这过程警方虽然没有透露细节,但大家都能想像到许国利的残忍。
许国利杀害其妻子后,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对外称其妻子是夜深人静时,离家出走失踪的。对外在极力误导公众视线,极力误导警方侦破方向。在警方对其家中进行调查及对其个人进行询问时,不主动向警方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和事实。导致该案近20天没有破案。
该案发生后,社会上一度造成恶劣影响。纷纷猜测其妻子是怎么这么无踪无影的消失的。同时也对警方的破案进度产生了质疑,不仅对警方而且对整个社会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警方侦破过程中,其在与妻子家人吃饭时,面对亲属的疑问,许国利却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一直在极力的伪装。在面对媒体采访时,还故意称“以她的智商,不可能一个人出去的”,以此来转移公重视线,将媒体及警方注意力转移到第三人身上,以此来撇清与本案的关系。
本案中,许国利杀人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没有自首情节,没有悔罪表现。虽然留下了一个11岁的未成年女儿,法庭审理时可以作为考虑的情节,但这不会影响到对其的量刑。估计死刑准了。
让他上路吧,让他到地狱去忏悔吧。
想的有点天真了,许某所犯的罪行毒辣而惨无人道,减刑只能在梦里想一下罢了。
所以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考虑,许某都不会因为有小女儿而量刑。他的行为已经是无法容忍和怜悯的,立刻绞刑十次也不为过。
许某某女儿年近11岁不是法定从轻处罚情形之一,有的故意杀人犯子女不足两岁,他也被执行死刑。
杭州杀妻碎尸案许某某到案后供述因为夫妻感情纠纷及财产问题对妻子下杀手,警方通报许某某蓄谋杀人。许某某被警察传唤后审讯时供人犯罪事实,他不是投案自首,目前也没有重大立功表现,许某某暂时没有被从宽处罚的情形。
如果许某某作案时有精神病,被司法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处罚的。以前某沿海城市一起恶性案件,故意杀人犯被捕后表现精神异常,司法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被害人来女士的尸首还没有找到,警方需要犯罪嫌疑人协助指认抛尸地点查找尸首,如果许某某如实供认罪行并指认抛尸地点,警方找到来女士尸首,许某某属于有认罪悔改表现。
许某某蓄谋杀人是家庭内部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根据类似案件判决情况,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若没有其它恶性案件在身,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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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犯人放宽量刑,要从多方面来考虑。最主要是在坦白从宽这方面来考虑。其次,从别的方面进行考虑。杭州许某为了图财害命,把妻子杀害后碎尸,冲入下水道。这件事情社会影响恶劣。虽然他现在有一个11岁的小女儿。但在量刑的时候,取得宽大处理的可能性不大。
在这起杭州杀妻碎尸案中,受害人不仅是来女士,其实她的小女儿也是间接受害人。许某把小女儿的妈妈亲手杀害。作为爸爸,他没有为小女儿考虑过,就用这样残忍的手段让女儿失去了妈妈。从这方面来讲,许某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没有为别人考虑过。如果他真的心疼小女儿,不能这样剥夺她妈妈的生命,毕竟,父爱是不能代替母爱的。
但是现在,许某11岁的小女儿,由谁来抚养确实是一个难题。父亲和母亲都不在身边了,母亲去世,父亲如果被判死刑,那么这个小女孩儿就成了孤儿。如果没有亲人对他进行监护和抚养,社会和国家都会帮助解决这个问题的。
据说现在许某的弟弟愿意抚养这个小女儿。许某的弟媳表示很喜欢这个小女孩,和哥嫂的感情一直不错,尤其对嫂子,她觉得心情复杂,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也觉得这个小女孩太可怜了。从亲情关系长来讲,许某的弟媳可以抚养这个小女孩。
再说,小女孩儿会继承来女士的所有遗产,谁抚养她也不会有经济负担。这是主要一方面,只负责对她进行监护和看管就可以了。
另外,小女孩儿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也就是来女士和前夫生的大女儿。大女儿也可以照顾小妹妹的。据说来女士还有一个大姐,她的大姐也可以照顾这个小女孩。但是小女孩儿愿意跟谁,喜欢由谁照顾,要看小女孩儿的意愿。
也可能一个11岁的小女孩儿,不能决定自己跟谁最合适。突然间失去了妈妈,又见不到了爸爸。她的心里也许会很茫然。但是过一段时间,她的一切都会恢复平静的,小女孩儿现在11岁了,也会一天一天地长大。
再说,11岁的小女孩儿也好照顾了,日常生活中不用背着也不用抱着,更不用喂奶,由谁来照顾不是个难题,只要她愿意,随便跟以上三位亲人都可以。
警方在对许某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到他家里还有一个11岁的小女孩。我们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量刑的时候会客观公正,从多方面考虑。但是,鉴于许某案情严重,宽大处理的可能性很渺茫。
但是,许某的11岁小女孩儿由谁来抚养,这个问题也会得到妥善的解决。如果没有亲属出面来照顾这个小女孩儿,警方对此一定会有所安排的,请大家放心。
问题是:杭州许某还有个11岁的女儿,有没有可能因为这点适当放宽量刑?
我们都知道杭州杀妻案,杀人碎尸的手法之狠毒、抛尸碎骨的性质之恶劣、婚姻内杀妻的社会影响之广泛,给社会及网络都带来了极为大的负面影响!
很多二婚乃至一婚家庭都产生了很大的婚姻抵触情绪!
许某和被杀的来女士有个共同的亲生女儿,这个小女儿才11岁,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目睹了父亲杀害母亲,同时失去2个亲人的局面。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许某死刑已定,不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宽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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