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退了,谁对谁错都不想纠结下去了,覆水难收,两家人心里的疙瘩有了,以后过下去也不长久了。好聚好散吧!
完全有可能!
因为他们已经领证,就是合法夫妻。
只是在举办婚礼时,因男方按习俗给新娘置办的婚礼喜服中,内衣买得太小了,无法穿上。至于婆家是有意还是无意,难以考证。因为民间有说法是:婆家给新娘穿小鞋、小衣,即给新娘下马威……,所以按习俗,女方家庭会很忌讳的!
新娘在与新郎电话沟通时,新郎及婆婆的态度引起了女方及家人的极度不满,要求男方道歉未果,女方拒绝迎亲……,好事之人在网上发布视频、兴风作浪……随后,双方的互不相让、吃瓜群众的推波助澜、网络暴力……让事态的发展一发不可收拾。随后新娘退还彩礼,起诉离婚。
几天后又有传言:新郎不想离婚、想重新举办婚礼……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小夫妻俩应遵循自己的内心,珍惜三年的感情和缘份,不要被外界左右自己的内心。
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更多的是两个大家庭的结合。其关系千丝万缕,牵一发而动全身。
特别是男方要相信老祖宗“低头娶媳、抬头嫁女”的智慧。爱屋及乌,要尊重岳父母。千万不要搞什么“给新娘下马威”的小把戏,得不偿失!男子汉大丈夫,要大气,不要老是把几万彩礼挂在嘴边,要知道新娘也有嫁妆。咄咄逼人,最后只会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
女方也不要太过“得理不饶人”,要懂进退,换位思考,也要体谅男方的不容易。要知道将来的日子和生活是你和丈夫两个人的,为了自己的幸福人生,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成人姻缘,胜造七级浮屠!吃瓜群众,洗洗睡吧!
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谢谢阅读!
???欢迎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
贵州这起由结婚引发的“大战”,经过几度反转,现在已经是一地鸡毛,不管真相如何,新郎现在提出再办婚礼不是脑子出了问题,那就是在刻意塑造自己“包容大度”的形象。
假如这件事没有被网络曝光,也许只是一件小的矛盾,夫妻双方家庭协商一下,并不难解决。而一旦被卷入舆论的目光里,只会被有心人利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目的。
至于这个曝光者是谁,现在来说已经并不重要,新郎与新娘已经被推到风头浪尖,经过互相的“辟谣”,两人的关系已经破裂,恐怕不是那么容易修复。
新郎官这时候跳出来,说出想要重归于好的言论,与其说对破裂的关系惋惜,更像是在塑造自己大度的形象,实在没什么必要。
就算是两人还有感情,如何说服双方父母也是个大工程,前面把公婆和岳父母塑造成了蛮横不讲道理的“光辉”形象,以后的日子里,再见面尴不尴尬,难不难受。
要我说,还是别再整幺蛾子,你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也让我们的吃瓜群众们休息一下,总跟着你们夫妻俩打转转,我们都烦了。
说白了,一个瓜吃久了,那也是会拉肚子的,还是消停一点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