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分配土地,活着的人没土地,死去的人有土地,活人挨饿,死人吃饭。
农村靠种地基本生活已经没有多大保障了,基本上生不起养不起了,农村从哪来新增人口,痴人说梦,学校越来越小越来越少越来越越来越你懂的。城里一个家农村一个家,给不给土地是政策问题,应该又能怎样?
现在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情况都不尽统一,有的地方在二轮土地承包后至今一直未动,而有的地方在稳定在集体所有制不变,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变的前题下,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作了大稳定小调整,尤其对死亡绝户的、农转非自愿退出的、还有留有机动地的村,对这部分土地都按村制订的土地管理制度给无地村民作了分配,而有的村对土地管理缺乏必要的章法制度,对死亡绝户和农转非推出土地以及村集体土地谁想种谁种,从表面上似乎为了稳定,其实也不尽然。从政府层面上讲: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有过这样的说法,但是也有过大稳定小调整的说法,在国家政府的大政方针下,也尊重村民意愿,主张村民自治,特别是对人地矛盾尖锐突出的地方,只有不是打乱重分,经村民讨论意见一致报上级政府同意的前题下是可做出必要的土地调整的,这样既可缓解人地矛盾,也可有利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