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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悬殊是不公平,但绝对不是极其“合理的社会现象”邓小平当年提出,“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初衷是好的,他的设想是“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来带动大多数人共同致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偏离他老人家的设想,“先富起来的这部分人”非但没有帮助没有富裕起来的人,共同致富,反而有部分人带资出国,或继续投资其他,没有致富的人,毛也没有得到扶持的半点好处,邓小平的一片苦心,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把好的政策跑偏了。
一个国家如若贫富悬殊太大,绝对不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富人看不起还没有富裕起来的穷人,穷人仇视富人,社会矛盾加剧,很容易引起社会动荡不安问题。
社会物质资产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社会资产分布不均衡,加速社会两极分化,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这绝对不是好现象,没有充分不能体现共同致富的根本目的。
虽然说无差别社会是不存在的,人的能力有大小之分,但穷富差距过于悬殊,就会就出大问题,社会资产二次分配,势在必行。
制定更加严格的税收政策措施,高额度征收富人税收,调控贫富悬殊,平衡穷富差距,缩小穷富差距,保持社会安定,做到富人不呛,穷人不仇视富人,构建和谐稳定平安社会。